言拿长筷夹给他尝,然后又换短筷自己吃。宫中御厨复杂做菜,这么单一的菜色,沈耀很少吃,但这焦糖炒过的肋骨,味道好极了。温言见他胃口开了,又给他夹蛤蜊包虾球,“这个也好吃,我从南方那里学过来吃的。”见沈耀都吃了,温言给他盛了碗蟹粥,“你自己动手夹啊,我要自己吃了。”温言是没有什么见外的,她饿了,筷子不停。沈耀其实是习惯宫人伺候的,但往往他不会对喜欢的菜色要第二遍,总是雨露均沾的尝一口。他发现自己动筷子,无法掩饰喜好,筷子只会夹喜欢的,看到温言不停吐肉骨头,他的筷子,也高频率夹红烧肋骨。盛出来放在一边凉的蟹粥,鲜美滑口,温言喝下,身体有种满足感。见她还要盛第二碗,沈耀盯着她看,“你真的挺能吃。”“能吃是福,不然像那病秧子陆北,活着都没意思。”“你很讨厌她?”“大都谁不讨厌她。”“我不讨厌她,还挺欣赏。”“啊?你喜欢她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