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景行:……
伍夫:“看起来还不如我的剑。”
白景行面色漆黑,骂骂咧咧:
“妈的,遇到奸商,买到假货了!
“想我堂堂白家三少爷,从小在天材地宝堆里泡大的,什么宝贝没见过,如今阴沟里翻船,竟然让多宝阁的那个混账东西给骗了!
“姓张的那个王八——”
——咔嚓!
白景行讲到一半,听到旁边清脆的响声,谩骂戛然而止。
两人走到灵泽身边去,就见那少年此时拿着一把剪刀,正在手脚麻利地修剪猪脚上的鬃毛。
咔嚓!咔嚓!
几剪子下去,猪脚上坚硬的鬃毛,被修得干干净净,一根不留!
白景行看得直流口水,“灵泽道友,你这是……什么至臻神兵?”
“这个?”
灵泽举起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剪刀,“一把破剪刀。”
白景行:……
伍夫:“看看人家,取名字多实事求是。”
白景行在心里骂骂咧咧——自己被多宝阁姓张的那混账骗了,买到一把金石剪的高仿赝品,那真的又在哪?
想到这里,白景行看向灵泽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剪刀,咕咚一声,咽了口口水,又舔了舔唇角,
“灵泽道友——”
“哥!哥!哥!”
白景行刚开口讲出一个名字,就被旁边一团小鬼头的高声叫喊声给打断了。
自从灵泽从乾坤袋里掏出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准备做饭的那一刻,小天劫便兴奋地双眼放光,跟在灵泽屁股后头蹦蹦跳跳。
黏得太紧,灵泽施展不开手脚,只能从乾坤袋里把野炊用的餐桌餐椅摆出来,让小天劫去桌边坐着等。
小天劫立即规规矩矩坐在餐桌边上,面前摆好碗碟,两个粗短的小手臂放在桌上,一手攥住一根筷子,竖在两边,眼珠粘在灵泽身上,随着灵泽的动作骨碌碌地转。
结果眼巴巴看了那么久,发现灵泽剃毛的动作停下来,竟然优哉游哉跟那两人聊起天来,小天劫终于忍不住,开始带着几分抗议色彩地喊哥哥了。
“哎!马上了!”
灵泽立即将那把破剪刀收进乾坤袋里,重新开始手脚麻利地做菜——
取肉质肥厚的猪后蹄,清理干净外皮上的毛发,先放入锅中焯水,至半熟之后,捞出来,从一侧划开皮肉,挖去中间的直骨。
再将提前准备好的山核桃仁,辅以松仁和零星的猪皮、猪蹄筋,一同碾碎了,填入后蹄内,塞实,重新入锅,滚水煮至极烂,重新捞起。
放凉至形成皮冻,再带皮完整地用提前调配好的酱料糟制,浸腌入味,起到去腥、调味、增色的作用。
最后把烂熟入味的蹄肉取出,改刀,切成薄片,装盘[注]。
“上菜咯!”
灵泽端着那一盘得来不易的百果蹄,乘风行至餐桌边,摆在小天劫面前,然后一扯胸前围裙,
“灵气秘糟百果蹄!”
灵泽这么一吆喝,不光是小天劫和萝卜精跃跃欲试,就连原本兴致缺缺的白景行和伍夫也忍不住凑到跟前去围观。
灵泽做的这道百果蹄,实在是香气四溢,只远远嗅上一嗅,肚子里的馋虫立即便被勾出来。
原本对这菜不屑一顾的两人,同时发出感慨:
“真香!”
“这味道,闻起来竟是比那春风楼的招牌百果蹄,还要香上百倍!怎么做到的?”
白景行忍不住问。
灵泽嘿嘿笑说:“是真气,我加了真气。”
百果蹄的制作,除了原材料极难获取以外,最重要的一步,就是糟制,通常要糟一日夜,以确保入味。
可灵泽没有时间糟制那么久,便独创了以真气灌注,催发酱汁进入筋肉和馅料中的做法,没想到效果竟是出奇的好,香气比原本糟一日夜的做法,还要浓郁百倍。
灵泽从盘子边上拿了两片,分给白景行和伍夫品尝。
百果蹄外圈皮冻晶莹剔透,吃起来弹滑爽口,又极入味,酱汁调得刚刚好,鲜咸中带着一丝甘甜。
内圈的猪肉煮得极为软烂,拿舌尖轻轻一抿,便成纤维状化开,绵软多汁。
最中间的果仁内馅剁碎了,口感酥脆,为这道菜增添了许多层次感。
最妙的地方,在于山核桃仁的清甜奶香,与那猪蹄的肉香,相得益彰,让人吃罢,口中仿佛仍旧留着醇厚味道,久久不散。
伍夫吃完,那因为多年修行而快要枯竭的食欲,被彻底勾起来,盯着那盘中剩下的百果蹄,死死不放。
白景行吃完之后,更是直接上手,想要再去拿两片尝尝。
可他手刚要伸出去,就听到“嗞嗞”两声,接着“啊呜”一声,瞬息之间,那桌面便空了。
再抬头看去,就见桌边的小鬼头闭着嘴,两个腮帮鼓鼓囊囊,塞得像只囤满松果的仓鼠似的。